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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通知》精神,结合正在进行的“全国职工《民法典》学习竞答活动”,校工会决定开展“《民法典》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1月31日

二、参加人员

全体教职工

三、活动载体及方式

本次活动以“全国职工《民法典》学习竞答活动”为载体(微信关注豫工惠,实名注册),参与人员每日签到并参与视频学习和随堂测试。活动期间,参加活动者可每日获得现金红包,全部视频学习和随堂测试完成后,有机会获得成绩证书和爱心礼包。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分工会主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广泛发动本分工会教职工积极参加活动。

2.请参加全国职工《民法典》学习竞答活动的职工,活动结束后,获得证书或成绩单载屏图发给各分工会主席。

3.各分工主席请于2月5日前,将本工会参加“全国职工《民法典》学习竞答活动”获得成绩证书或成绩单载屏(压缩包)发送到邮箱275283449@qq.com。

联 系 人:左章静

联系电话:1362382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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