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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提案工作制度

为提高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水平,必须重视提案工作。要做到:

1. 规范提案工作程序。按期由分工会将提案分类汇总后交学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登记,并负责任地进行办理。

2. 提案要具有普遍性、前瞻性、效益性和可行性,并非什么事都要提案,提案应当是那些关系学院发展、关系多数职工切身利益、关系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

3. 尽量及时通知或通报提案落实情况,一般不宜超过半年。

4. 学校工会要对提案每年(每年的12月底)组织一次评比,对提案效果好的要给予一定的鼓励,可以作为评优的参考。以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提高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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